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年1月22日)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襄阳市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该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xj.xiangyang.gov.cn/
2.《襄阳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
4.“襄阳经信局”微信公众号;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http://jxj.xiangyang.gov.cn/)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互联网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在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点击跳转)直接填写提交。
2.电子邮件申请方式:下载《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jxj@xiangyang.gov.cn
3.信函申请方式: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4.当面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证件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申请处理
1.登记
对于
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受理机构即时登记。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2.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3.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将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于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机关不予公开。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5.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樊城区春园西路4号;
通信地址:樊城区春园西路4号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樊城区春园西路4号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国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0-3240054;
传真号码:0710-3222874;
电子邮箱地址:jxj@xiangyang.gov.cn
邮政编码:441021。
四、其他事项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局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3240054,邮政编码:441000。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2.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