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电话)
机构地址:春园西路4号
办公时间:
电话:0710--3240054
机构职能 :
(一)办公室 3240054
负责局党组和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简报、重要会务、文印、信访、综治、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和落实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工业地方志编撰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贯彻财务法规,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并负责预算执行;负责经费收支核算、报销审核及账务管理;管控资产账务,做好资产登记,把控资产购置、处置流程,确保账实相符;完成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及相关对接工作;加强财务内控建设,防范财务风险;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整。承担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办公室、财务处。
(二)综合研究科 3250586
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调研和理论研究活动。
对口省经信厅综合研究处。
(三)政策法规科(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 3240110
负责监督检查涉及企业负担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负责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实施;统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法规处、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
(四)规划投资科 3235294
负责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和项目管理;监测分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建议;承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平台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政产学研用结合;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规划和技术改造处、科学技术处。
对口省经信厅规划投资处、科技处。
(五)经济运行科 3221174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研究协调区域和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气等生产要素和重要应急物资的组织协调服务。
对口省经信厅经济运行处。
(六)企业科 3220037
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和制度创新;监测分析中小工业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创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承担市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
(七)产业政策科 3223864
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培育、提升工作;拟定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产业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做好工业遗产申报及保护利用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八) 原材料工业科(医药化工产业办公室、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办公室) 3236635
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研究行业发展规划,服务行业发展;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的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原材料工业处、禁化武办。
(九)装备工业科(装备制造产业办公室) 3256071
承担装备制造业行业培育和发展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研究行业发展规划,服务行业发展;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对口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
(十)汽车产业科(汽车产业办公室) 3240231
承担汽车行业培育和发展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研究行业发展规划,服务行业发展;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使用提出意见。
对口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
(十一)消费品工业科(轻工纺织产业办公室) 3237687 3256035
承担食品、生物医药、纺织和其他轻工等行业培育和发展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研究行业发展规划,服务行业发展;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全市盐业行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协调相关方面做好医药储备工作。
对口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医药产业处。
(十二) 综合产业科(综合产业办公室) 3228973
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境)外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援疆援藏产业对接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清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对口省经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十三)电子信息科(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 3228759
承担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培育和发展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研究行业发展规划,服务行业发展;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承担本地企业安全可靠信息产品、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软件和知识产权保护及正版化。
对口省经信厅电子信息产业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十四)信息化推进科 3240226
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提出支持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应用;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推动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指导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牵头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负责联系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市通信发展管理部门。
对口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
(十五)人事科 3240504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十六)离退休干部科 3240024
负责制定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计划;负责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落实好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负责离退休党委日常工作,指导离退休支部开展党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经信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局老年文体、书画协会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