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

来自:原材料工业科 时间:2023-11-20

根据《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函》(襄污防攻指办文〔2023〕52号)的要求,现将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优化产业布局。按照长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坚决落实汉江岸线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三、整改措施

按照《襄阳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要求,大力开展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2019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园区外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于2019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园区外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6日,共7天)向市经信局反映。

联系人:朱文武

联系电话:0710-3236635





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