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来自:原材料工业科 时间:2023-11-20


根据《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函》(襄污防攻指办文〔2023〕52号)的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确保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整改措施

按照《襄阳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2019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园区外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于2019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园区外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6日,共7天)向市经信局反映。

联系人:朱文武

联系电话:0710-3236635



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