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经信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来自:综合产业科 时间:2025-04-28

根据《襄阳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襄环委〔2023〕28 号)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结合《襄阳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具体工作实际,我局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具体事项清单公开如下:

1.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内专项行业规划,并依法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

2.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3.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4.负责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

5.负责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6.负责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牵头推进沿江化工产业关、改、搬、转工作。

7.负责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