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阳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名称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单位原主要职能。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管理工作。对申请从事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的经营者,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设立特约维修服务网点以及保修措施进行备案;对所辖区域内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检查;对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的经营规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实行等级管理;建立和完善技术、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和业务警示;受理因维修质量、技术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服务投诉,调解因维修质量发生的纠纷,查处维修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单位原管理范围。微型计算机及其外设产品、视听产品以及移动电话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数码相机、摄(录)像机等消费类电子电器产品。
(三)单位原政策依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百九十五号)内容,《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于2021年7月30日正式废止。根据条例的依法行政工作停止开展,现家电办工作职能正处于调整中,按照市经信局局党组要求,围绕局相关工作开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襄阳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简称:襄阳市家电办)是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襄机编[1994]43号文件)。根据襄机编[2014]89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襄阳市家电办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隶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二级事业单位。单位内设:行业管理科、行政执法科、综合科、财务科、工会。
2024年末,家电办单位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8人,退休人员4人,“以钱养事”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0.3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67万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及工资政策调整。
2025年度收入合计210.3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各减少23.67万元,下降10.12%。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5年度支出合计210.3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67万元,下降10.12%。其中:基本支出186.92万元,占本年支出88.88%;项目支出23.39万元,占本年支出11.12%。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0.3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67万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及工资政策调整。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31万元,比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23.67万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及工资政策调整。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67万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及工资政策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1万元,占20.26%。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3.10万元,占6.23%。主要用于单位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1.82万元,占67.43%。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78万元,占6.0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襄阳市家电办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去年同期1.2万元,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明细: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比去年同期1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去年同期0.2万元,持平。持平原因:家电办一直从严从紧强化“三公”经费预算,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及公务接待费用压至最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襄阳市家电办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25万元,无购买政府服务或者货物预算支出,比去年同期1.05万元,增长0.2万元,增长19.0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原值260737.5元,累计折旧225463.57元,净值35273.93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121789元。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一是为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提供服务;二是做好行业内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三是利用“123467”政府公益服务热线处理消费者(服务对象)咨询、投诉;四是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到家电企业或局扶贫点开展党建活动;五是经常性开展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将“我为企业办实事”等活动落到实处;六是对市三大运营商创文点位对标建设进行督办检查;七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先进支部的学习交流,突出抓好支部的“党建”活动,推动党支部的规范管理。2025年预算安排2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9万元。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先进支部的学习交流,突出抓好支部的“党建”活动,推动党支部的规范管理;继续创新党建活动的方式,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到家电企业或局扶贫点开展党建活动;做好行业内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宣传、志愿服务、党员双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按照规定,对市三大运营商创文点位对标建设进行指导督办工作;为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提供服务;利用“123467”政府公益服务热线处理消费者(服务对象)咨询、投诉;经常性开展走访服务企业活动。
成本指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0.35万元/次;党员日常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培训≥0.35万元/次;创文点位对标建设督导工作≥0.13万元/次;咨询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1.28万元/年;经常性走访企业,为行业提供服务≥0.2万元/次。
产出指标:以钱养事人员2人;公益服务活动≥6次;党员日常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培训≥5次;创文点位对标建设督导工作≥24次;经常性走访企业,为行业提供服务≥12次;工作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持续推动区域内行业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95%。
满意度指标:开展公益活动服务对象满意度≥95%。
(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反映用于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主要涉及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两个款级支出科目。
1.制造业(款):指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用于轻工、机械、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的支出。
2.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指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作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预算单位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